社會實踐基金可以補助的項目包括:鄉土研究、異國比較研究、職業或行業研究、口述歷史、自助旅行、志工服務、組織實習,及其他符合社會實踐之活動或事務。詳細內容請參考附檔社會實踐基金規則。同學如果有好的構想,即使某些細節不合規則,系上仍然樂於列入補助與給獎考慮。
社會實踐計畫書以兩頁為準,申請人應說明計畫主旨,實踐活動內容、預計地點、預計時間、預期收穫、大略預算、希望之補助金額等。社會實踐獎規則中規定可以小團體合作進行者,可以數人合提一項計畫。
申請截止後,本系老師將組織審查委員會,審查同學提出的實踐計畫,擇優給予部分補助,在學期結束前公布評審結果。得到補助的學生在寒假或下學期上課期間從事實踐活動,實踐活動完成後提出報告。在寒假完成活動者應於下學期提出實踐報告。
歷年獲實踐計畫補助之計畫書參考(來看看學長姐的計畫都怎麼寫):
社會學系社會實踐基金規則
希望大家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