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系109學年度學士班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條件修改公告
刊登日期:2019-09-12
本系109學年度學士班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條件修改如下:
1.兩科「數學、英文」學測均需「均標」。
2.分發比序項目(下列依序):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4)數學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5)英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6)國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7)公民與社會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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