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申請暑修同學於5月23日前先向各學系(室、中心)反映意見 | |
‧日期: 2008-05-16 ‧聯絡人: 王蓮芬 ‧聯絡電話: 86746114 | 來源:教務處處本部 |
主旨:本校本(96)學年度暑期開班授課業已通函各學系(室、中心)調查開課意願,擬申請參加暑修學生,可於本(97)年5月23日前先向各學系(室、中心)反映意見。 說明: 一、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辦理。 二、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暑修: (一)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 (二)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 (三)補修輔系、雙主修之必修科目。 (四)應屆畢業生因缺修學分(含選修),必須補修及格始得畢業時。 |
擬申請暑修同學於5月23日前先向各學系(室、中心)反映意見
刊登日期:200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