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教師乙名。
申請本系專任教師者,須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各大學或學院之社會學相關博士學位者,且須具備
外語授課之能力。
1.個人履歷表(含專長學科與可開課程)以及個人學術著作目錄表一式三份。
2.學術代表著作(如在三年內取得博士學位者,需包含博士論文)一式三份。
3.推薦信兩封。
4.博士學位證書影本以及碩、博士修課成績單一式三份。
5.其他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
6.申請本系教師者,如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合格教師證書,可免繳交推薦信兩封與碩博士修課成績單。
附註:申請者所寄之各項申請資料,敬請自留底稿,本系恕不退件。
四、擬講授課程:依學術專長與本系需求授課。
五、申請資料請務必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為: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寄出申請資料後,請E-MAIL聯繫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 scw@mail.ntpu.edu.tw ,以便確定收件。
六、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洽詢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辦公室電話:02-86741111轉分機67046。
七、敬請留意:申請截止期限依本校人事室之公告與規定之期限為準,並以郵戳為憑。敬請自行參閱本校網站公告之超連結 http://www.ntpu.edu.tw/hr/hr.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