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學生論文比賽辦法
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宗旨:本系為鼓勵大學部學生讀書風氣,培養研究精神,特舉辦學生社會學論文比賽。
二、日期及收件人:
1、截止收件:每年十月一日。
2、收件人:本系林美伶助教
3、公佈結果:每年十一月一日。
三、評審標準:
1、理論:20%
2、研究方法:20%
3、創見:40%
4、文字:20%
四、書寫格式:以電腦打字印刷,A4紙張,雙行,字型採細明體,大小:12,字數壹萬字以內。
五、獎勵:
1、第一名一位:獎金10000元整。
2、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位:每位獎金6000元整。
3、優等:每位獎金3000元整。
4、本系將優先考慮接受第一名學生為本系碩士班甄試生。
六、評審委員:由系主任召集,並由本系教師學術委員會推薦兩位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