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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心得】11/18(三) 社會實踐發表會

刊登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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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性質:發表會

專訪日期:2020.11.18

撰稿人:官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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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的好,「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課本的內容不足以呈現世界的全貌,出走才可以親身體驗不同的文化社會,這就是社會實踐獎設立的初衷。不要只是刻板的待在文字海中,而是運用所學與實際做結合,勇敢的踏出去,肯定能感受到與書中截然不同的感受,以及真實的社會所帶來的震撼。

 

這次的社會實踐獎有兩位同學得獎,第一位是暑期到NGO組織實習的鄭艾人同學,主題是「非政府組織的參與經驗與觀察」。原先的初衷是想要去NGO看看組織如何運作,想要對NGO更加了解,剛剛好碰上了學校的暑期實習,在幾個可以實習的地方中最後選擇了人約盟─也就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一開始進去時其實對這個NGO組織沒有太大的了解,在實習的過程中學習到曼德拉原則、伊斯坦堡議定書等等跟國際人權法相關的知識,實際上在人約盟的工作你可以自由的選擇自己想從事的專案,但也因為這樣的自由讓鄭艾人同學感到無所適從,外加每天只是重複地做差不多的工作,權力集中在上層人員手上,工作的過程中有種被「異化」的感覺。也許是因為時機不對,沒有可以實際操作的專案,待的時間也不夠久,他覺得這是在實習過程中覺得很可惜的地方。

 

戴翠莪老師講評,鄭艾人同學每周的實習報告都寫得很認真,實習地點對同學的評價也非常高,報告中也提出很多對於實習過程中的省思,與自己的生活與社會學做連結也是社會實踐獎的主要目的,整體清楚完整。不過聽完這個報告後他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台灣不被國際組織承認,也對國際人權法不熟,那台灣對國際人權法的角度究竟為何呢?

 

第二位是獲得優秀獎的周瑜芳同學,主題是「學生代表,代表了誰?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的變革與困境」。特殊教育委員會,顧名思義就是幫助一些身心障礙者的同學,為了可以使他們受到一般學生的受教權、在學校學習的過程中更加順利,而改變一些空間、法條使身心障礙的同學能夠更安心地在學校學習的一個委員會。周瑜芳同學現年大四,在特殊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當了好幾次的幹部、甚至是好幾次的會長,是個充滿責任感的同學,在報告中就有好幾次提到,之所以在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待了那麼長的時間,就是因為害怕沒有人接下這份工作,對一般普通的同學而言,當然會覺得學校各方面都很完善,但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學校有些空間的設計對身心障礙者依然不是很方便,每一個身心障礙者所適合的環境都不太一樣,也不是每一個身心障礙者都願意吐露這些難題,大部分都會選擇隱藏,這也是他在擔任學生代表的過程中的一大難題。

 

張毓芬老師講評,其實看的出來周瑜芳同學在擔任學生代表的時候,一直很擔心自己是否能夠代表「全體特教生」這個問題,如前面所說,不同的特教生,所適合的環境也不盡相同。很多的特教生實際上並不想被特殊化,只是想跟一般學生一樣享有一樣的生活,這在推行上就變成一個難題──特教生不想成為特教生,沒人開口,就沒有人可以改善學校目前對特教生不太友善的地方。張毓芬老師建議這個報告所找的受訪者可以多樣化一點,不過可以看得出來這份報告寫得十分認真,是一份很不錯的對特殊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目前現況的研究報告。

 

近年來社會實踐發表會都辦在大一社會學必修課,也是想讓剛進大一的同學們知道,社會學不僅僅只是一門學術課,更是一個可以跟生活做連結的知識,就跟其他學科一樣。社會實踐獎的門檻也不高,可以發揮你的想像力、行動力完成各式各樣不同的挑戰,寫成一個小小的報告就有機會可以得獎,如同張毓芬老師所說,有錢賺,也順便出去練習如何運用社會知識在生活的層面,何樂而不為?期待在未來可以看到更多社會學系的學生願意出走課本,體驗社會,寫出更多精采動人的社會實踐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