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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97年入學研究生宿舍申請注意事項

刊登日期: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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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97年入學研究生宿舍申請注意事項
一、宿舍簡介:
(一)臺北校區:(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
本校研究生宿舍分別位於女生第2宿舍1樓、第4宿舍男生第2宿舍45樓及研究生宿舍
1.女生第2宿舍位於臺北市合江街53,每間寢室住宿五人,樓層共用衛浴設備,距校區約710分鐘步程,每日0100時至翌日晨0630時實施門禁,以保障學生安全。(住宿費用:保證金1,000元,目前每學期5,000元,寒暑假及電費另計)
2.女生第4宿舍位於臺北市合江街53,每間寢室住宿七人,寢室內附衛浴設備,距校區約710分鐘步程,每日0100時至翌日晨0630時實施門禁,以保障學生安全。(住宿費用:保證金1,000元,目前每學期5,200元,寒暑假及電費另計)
3.男生第2宿舍位於臺北市五常街5345,每間寢室住宿4~5人,近濱江果菜市場及機場跑道,較為嘈雜,距校區約20分鐘步程。(住宿費用:保證金1,000元,目前每學期為5,800元,寒暑假及電費另計)
4.男生研究生宿舍位於臺北市五常街5332,為公寓式民房的床位,住宿狀況與學生宿舍不同,宿費採月租金計算方式(住宿費用:租金半年一繳,而租金因房間不同有所分別,保證金5000元);想優先申請此區床位者務必在申請書上註記,如申請人數過多,將以電腦排序決定優先順位。
(二)三峽校區:(商學院、人文學院、社會科學院、電資學院)
研究生宿舍(繁星樓)乙棟,位於臺北縣三峽鎮大學路151校區內,每寢室住2人,男女分樓層住。(住宿費用:保證金1,000元,每學期8,000元,寒暑假及電費另計)
二、住宿資格:
(一)臺北校區
戶籍設於臺北市臺北縣以外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三峽校區
戶籍設於臺北縣(深坑、石碇、坪林、烏來、汐止、瑞芳、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淡水、八里桃園縣(新屋、觀音、復興其他縣市(臺北市除外)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住宿資料以6個月全戶戶籍所在地為準;非上述合格地區,請勿申請(寄送資料,亦不受理)。
三、作業流程:
(一)欲申請者請填寫「學生住宿申請書」並參考申請書填寫說明備妥相關證件(如: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一吋相片兩張、錄取通知書影本等)及回郵信封乙個(需書寫申請者姓名、地址並貼妥郵票)
     請注意申請時程: 正取生於711(星期五)前,備取生於725(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寄至本校軍訓室即可辮理(臺北校區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367 郵遞區號:104三峽校區地址:台北縣三峽鎮大學路151 郵遞區號:237)。軍訓室接獲申請書後,隨即依附繳之證件進行資格審核。
(二)審查合於資格者,會排定床位,本校將以回郵信封告知申請審查結果及分配之宿舍;並於宿舍開舍當日(94按各宿舍公佈欄公告之床位進住。開學後會統一分發繳費單讓同學繳費。
附註:三峽校區系所研究生,合於住宿申請資格,如因暑假系所開課,需於暑假期間住宿者,請向三峽校區軍訓室宿舍輔導教官提出(028671-4157洽詢,因實施關舍,申請不保證有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