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科會97年度「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校至 97年3月3日 晚上12時截止收件,逾期未送達者,恕不受理,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國科會 97年1月31日臺會綜二字第0970007395號函辦理。
二、函文中有關說明四之執行,請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依該會申請資格規定
辦理。
三、申請學生之指導教授任職機構非本校,須獲得本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請;
並依本校作業規定辦理,俟後有關行政作業,由申請學生所屬系所負責執行。
四、另本校專任教師要擔任非本校學生之指導教授,案件由該非本校學生就讀之學
校提出申請,俟後有關行政作業,由教師自行負責執行。
五、有關擔 任指導 教授之教師,執行該會大專生參與專題計畫,日後該生有經費未
結或研究成果未繳交情事事宜,自行依該會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六、檢送該函影本1份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
作業要點」、「97年度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
見表)」、「國科會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
事項」各1份(請先參閱該網址http://web.nsc.gov.tw/np.asp?ctNode=3268)。
七、若有任何疑義、請逕電研究發展處研究管理組 徐 小姐(分機:66157)。
研究管理組敬上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