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畢業學分:
一、研究生至少須修滿二十九學分,論文三學分另計,共三十二學分。
每學期修課不可超過十學分。第一學年與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不可低於三學分。
(第二學年第二學期起,可不受最低修課學分之限制)。
二、研究生修習外校(系)課程,不得超過六學分。
貳、畢業流程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班應屆畢業生
口試及離校之注意事項
一、提出『論文考試申請書』一式兩份---敬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1. 先到本校首頁,再找到『行政單位』
2. 再找『教務處』
3. 找出『表格資料下載』,選取『學位考試類』
4. 再找出『碩士班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處下載
5. 填妥妳的論文題目與各位口試委員(須含指導教授在內,共三人)之資料,便可印出一式兩份。
*依學校規定須於口試前一個月提出,但系辦公室之行政作業時間亦需時一週以上,建議最好於五至六週前提出。例如:欲於6月30日當天口試,則須於5月10日至20日前提出口試申請。
*依學校規定:
(1)第一學期的論文口試之日期約自每年十一月底至隔年一月卅一日截止:
口試初試之申請須在12月20日之前提出,而口試的初試日期須在 隔年1月31日之前完成。
(2)第二學期的論文口試之日期約自每年四月底至七月卅一日截止:
口試初試之申請須在6月20日之前提出,而口試的初試日期須在 7月31日之前完成。
二、口試時注意事項:
A.請於口試前兩星期(此為最晚期限!)送交『論文初稿』給口試委員
(建議越早送越好!)
B.請於口試前一週須找王守正助教,以索取下列口試表格:
1. 口試程序表
2. 口試評分表(3份)
3. 考試結果通知書(2份)
4. 口試委員簽名表
5. 口試記錄表
C.請注意,妳務必於至少一週之前(因系辦公室需不少行政作業之時間),先與王守正助教聯繫,以確定口試當天支援妳口試的研究生。
三、碩士論文內容格式:
1. 內含論文提要、致謝詞、授權書,敬請自行至本校『課務組』的網站下載列印:請自行參考之前的下載步驟,並遵照學校規定之格式繕寫。
2. 論文內容體例格式,請自行上網查閱台灣社會學刊之規定,比照其格式寫作即可。
3. 畢業論文之封面請用淡藍色雲彩紙,如有不瞭解之處,請自行到系辦公室參閱其他已畢業學姐與學長之論文作品。
四、 口試結束後,必須儘速將論文初稿修改完畢,送交論文指導教授批改完畢。此步驟必須完成,才算是完成整個畢業論文的考試程序,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務請注意:此離校手續必須於次學期註冊前一週完成,否則將會延一學期才能畢業。
五、辦理離校手續之前,必須繳交下列資料:
1.請先到本系網頁下載本系離校手續單,並完成其上之各項要求之後,再與王守正助教聯繫,約妥時間到三峽校區社會科學大樓六樓本系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
2.歸還借閱之書籍:歸還先前已借之本校圖書館與本系閱覽室的各項圖書。
3.論文原始檔案請E-MAIL予王守正助教查收。
4.『論文提要』請自行上網登錄—「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有關此系統的密碼,敬請向王守正助教索取。由王守正助教負責上網審核,此項作業審核通過者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敬請注意:其網址為:http://ndltdcc.ncl.edu.tw/theme/theme01_tmpl/index_login.php?error_userid=
5.學生證----IC卡不需繳回,但須註銷學生證之部分。
6.碩士論文至少5本(共需繳交3本給系辦公室與1本予圖書館,建議妳盡可能多印幾本,以備日後的不時之需,未來投考博士班時亦須繳交數本以上)。
7.到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時,必須繳交下列三份資料,否則無法離校:
(1)紙本畢業論文(一本)
(2)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授權書(一張)
(3)國家圖書館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授權書(一式兩張) (99學年第二學期起,此部份為圖書館替國家圖書館代收,僅需繳給本校圖書館) 。
※當上述程序完成之後,請再到系辦公室找王守正助教作線上離校核准的各項行政手續,才算完成全部的畢業程序。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內撥02-86741111轉分機67046找王守正助教洽詢。
※尚未服役之男同學,如有畢業之後服兵役或替代役之相關問題,請自行至本校三峽校區行政大樓之生活輔導組與教官室洽詢。
※在口試結束與修改論文完畢之後,開始印製碩士論文,準備辦理離校手續時,
請務必注意:
在封面、表頭上與論文內容的文字、行距,一定要合乎學校的規定(請參考課務組與台灣社會學刊網頁上的各項繁瑣規定,字體大小與行距均要合乎校方的規定,切勿自行任意變更。)。若違背校方相關規定,導致妳個人的碩士論文遭退件或需重改、重新印製,請自行負責。
社會學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