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系友獎學金
	 
		                                          
           92年3月6日第5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7年4月23日第8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0年12月26日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年6月1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系友獎學金」係社會學系系友多人共同捐贈新台幣伍拾肆萬伍仟元整而設置之獎學金。
	 
		第二條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系友獎學金」每年由利息所得作為獎學金之用。
	 
		第三條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為本系學士班一至四年級學生且未獲本校書卷獎或其他獎學金者。
	 
		第四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於每年4月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提出申請。
	 
		第五條  本獎學金每年獲獎人數及獲獎人由本系審定之。
	 
		第六條  本獎學金金額每年度依利息多寡決定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