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賴韋蓁、林佳欣、潘雅鈺、董瑞欣、陳畹穎、曾芊友、陳澤銘
報告大綱:參與式社區規劃乃是一種「參與式民主」的實踐,主旨為將公民轉化為主體,參與社區規劃的提案、協商及決策。在參與式規劃中一共會有三方行動者,包含民眾、專業者以及政府單位。民眾在參與式規劃中應積極參與協商討論,過程中可提出社區問題及未來願景;專業者將利用其專業知識帶領民眾一步步設計與規劃,同時擔任監督政府施行進度的角色;而政府則須將治理權力釋出於人民,再適時邀請合適之專業者於規劃中進行輔導與協助,最後編列預算並執行社區規劃。在參與式規劃的理念當中,民眾、政府及專業者皆扮演規劃與執行的角色,握有的權力和資訊皆為平等,共同參與社區規劃或社區建築,並一同實現規劃目標。
台灣施行第一起參與式社區規劃政策至今已將近二十三年,與三鶯部落開始遭遇強制拆遷的時間點相差不遠,而三鶯部落在經歷多次迫遷與抗爭的十多年後,最終有幸得以以參與式規劃異地重建。故本研究將會對於此次三鶯部落重建計畫之參與式規劃制度做深入的了解及探討,了解其規劃及施行過程產生的問題,並提出對於參與式規劃執行上的相關建議,更進一步地探討此一模式是否適宜其他都市原住民部落效法。
然而經過此次研究後,本組得以發現此次的參與式規劃實際上遇到許多衝突與阻礙:一、三鶯部落族人角色單一化;二、部落與專業者之間的不信任;三、部落和政府之間有溝通困難;四、專業者與政府把持過多權力。這些問題都凸顯出了此次參與式規劃理念的不健全。
基於上述的研究發現結果,本研究對於未來政府若要利用此次經驗來套用於其他都市原住民部落的搬遷政策,提出以下建議:一、未來政府在執行政策時應要注重其制度理念,需要維持參與者之間權力平等的關係,避免以上位或官僚心態來執行;二、專業者要避免有意或無意操控整個規劃流程,應以輔導角色協助民眾進行參與為主;三、專業者與政府既為扮演協助規劃的推手,更應該避免與民眾資訊不對稱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