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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墮胎是問題?─由聯合報新聞看墮胎爭議(1971-2008)
(碩士班:郭雅萍) (指導教授:陳韻如)

刊登日期: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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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  郭雅萍
  • 論文名稱: 誰說墮胎是問題?─由聯合報新聞看墮胎爭議(1971-2008)
  • 指導教授: 陳韻如
  • 關鍵字:  墮胎、人工流產、優生保健法
  • 2006年行政院提出的「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明定墮胎思考期為三天,引起婦女及宗教團體的不滿,雙方主要針對丈夫同意權,是否需要有思考期及強制諮商三點產生激烈辯論。本研究企圖理解的是,長期以來有關墮胎議題的討論。

    本研究採用Bacchi「什麼是問題」取徑分析。資料來源以1971年優生保健法草案提出,至2008年優生保健法的修法爭議,作為採樣範圍,選取有關墮胎的150則《聯合報》新聞報導。

    研究發現在發言者的轉變上,長期以來墮胎議題都被政府及醫療團體所把持,,主導墮胎議題的發言者是衛生署、內政部的官員,及婦產科醫師。政府機關在優生保健法制定時以人口問題強勢介入,醫療團體則在優生保健法通過至今,一直以來都佔有最主要的發言位置。婦女團體在一開始幾乎沒有任何著力或發聲的空間。到了修法時期,婦女團體不僅提案修法,在報導上的發言份量也相當重要。宗教團體雖然持續關注墮胎議題,但在一開始可發聲的空間也不大,同樣直到修法時期才有較多討論出現。

    墮胎能成為公眾議題主要是在涉及到四個面向時才會引發爭議,(一)國家發展:多年來政府對墮胎的管制持續以人口政策為主要考量,在制訂優生保健法時,將墮胎視為降低人口數的手段。在人口壓力解除後,暫時未有所更動。直到少子女化問題浮現時,有意再次將可墮胎範圍作進一步限制。(二)性規範:在優生保健法通過之後,墮胎氾濫及青少女墮胎兩個現象開始被視為社會問題在討論,青少女墮胎也由人口問題轉為道德問題。(三)婦女身體健康:立法後,法條內容賦予醫療團體擁有施術條件的判斷權,使其獲得墮胎議題的發言權,但也使得墮胎變得更加醫療化,壟斷了對於墮胎手術風險的定義權。(四)人權:當國家無法強制介入墮胎議題時,婦女團體及宗教團體在除了以人口問題作為墮胎議題的思考之外,可以發揮的空間將相對擴大,女性身體自主權及胎兒生命權的概念開始加入主流論述中,也使得墮胎議題的討論更加多元。且婦女團體到了修法時期,在議題上的強勢介入,也與台灣婦運的發展有關。在優生保健法制定時,因為處於台灣婦運的萌芽期,所以缺乏女性主義的觀點。通過之後,在墮胎議題上,雖加入女性主義的聲音,但當時最重視的是女性的工作權問題,因而雖然婦女團體對於墮胎議題的立場,聲音是同質,但力量是微弱的。到了第三個時期,多個婦女團體全面加入討論行列,使得婦女團體的聲音在修法時期的分量加重許多。